法制信访科工作职责
法制信访科是区人大常委会的专门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情况,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提出建议和意见。
2、负责组织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代表对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某个方面的工作情况、执法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其重大事项进行视察,并写出视察报告。
3、负责监督“一府两院”关于“两制”的落实和“两错”的追究工作。
4、了解区人民政府贯彻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或建议,为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和决定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重大问题提供情况。
5、对区人大常委会交付的与教科文卫工作有关的议案、质询案进行调查,并提出报告。
6、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机关和区人大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并负责上报处理结果。
7、承担市人大内司委、民宗委交办的事宜,并协助其组织的相关执法检查和调查。
8、完成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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