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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扩大基层民主 完善基层群众自治(人大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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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12-19 10:00:59 来源于: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
扩大基层民主 完善基层群众自治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从以上论述中可以看出:发展基层民主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基层政权,主要是农村乡镇政权,城市街道办事处虽然不是一级政府,但是也具有不少共性;二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包括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三是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和机构。即基层民主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要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实行政务和财务公开,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组织职工参与改革和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对基层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基层民主的开展,使人民群众依法参与民主管理单位事务,亲身感受到自己是国家和本单位的主人,从而更加关心改革建设的全局和本单位的发展,这种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积极性、创造性,必定形成巨大力量,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如城乡普遍建立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实行“两公开一参与”,使人民群众真正发挥了主人翁的作用,更加关心和支持集体公益事业。
二是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扩大基层民主,特别是由广大人民群众直接选举基层领导人,不仅有利于基层干部树立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观念,而且大大增强了群众对干部的信任,干部在工作上对群众负责,接受群众监督;群众对自己选出来的干部在工作上体谅支持,干群关系融洽,从而增强了基层党政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有力地推动基层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是有利于推进廉政建设。民主是最好的防腐剂。扩大基层民主,让更多的人民群众起来监督我们的政府,监督我们的干部,就可以使我们的政府和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跑官卖官、投机钻营、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腐败行为就能受到有效遏制。近几年来,随着基层民主建设的不断发展,民主监督力度的加强,不少单位的问题被群众检举揭发,一批贪污腐败分子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就是有力的说明。
四是有利于化解各种复杂的社会矛盾。基层单位是我们政权组织与群众联系最为广泛和密切的纽带。基层一些政务和公益性事业建设,通过走群众路线,倾听群众意见,民主讨论,民主决策,就能使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得到妥善处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从而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有利于促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扩大基层民主,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关心度,不少地方在群众民主的基础上,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定了“村规民约”,创造了许多开展基层民主的新形式、新经验,如现在许多县区开展的“十星级文明户”、“双文明户”、“人民好公仆”、“文明小区”、“文明街道”等评选活动,都有力地推动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
在我国的民主实践中,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一方面是通过实施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来体现,即人民通过选举自己的代表,由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自从我区建立街道人大工委以来,更加接近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人民群众反映问题更加便捷,基层民主更加完善。与此同时,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主要方式,就是建立基层民主制度,通过民主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和途径,实行区域群众自治制度,直接参与基层政权建设和对自己身边各种事务的管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基层民主制度,都是以人民为主体,共同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体现了宪法的基本精神。二者是紧密相连、相互统一的。基层民主因其有直接性、广泛性、经常性而更具有基础意义。可以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立在基层民主制度基础之上的,基层民主制度越健全、活动开展得越广泛、越深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就越深厚、越巩固。
近几年来,我区在扩大基层民主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总的来说,仍然存在宣传的深度不够,落实的力度不够的问题,一些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不强,仍存在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事件;不少群众由于不懂法,不善于运用法律来理直气壮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助长了一些基层干部的“侵权”行为,不仅破坏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而且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对此,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
首先,要坚持不懈地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关于民主法制建设、扩大基层民主的论述,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构建“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民主法制意识。扩大基层民主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但关键在于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各级干部要通过学习,正确解决好主人与公仆的关系,树立公仆意识;正确处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树立诚恳接受监督的意识;正确处理权与法的关系,树立法大于权的思想,在执行公务活动中,一定要依法办事,尊重群众的自治权,支持和保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开展活动,决不允许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要把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作为带动其他领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突破口。我区虽然主体是市区,但东窑子镇大部分是农村,是个难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重点是要坚定不移地抓好“四个民主”,即:一是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村民依法按期进行直接选举,真正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事、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领导班子。二是全面推进村级民主决策。建立民主议事制度,凡是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都须提请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三是全面推进村级民主管理,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四是全面推进村级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村务和财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和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接受村民监督。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居委会自治组织建设。要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切实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依法选配好居委会干部;社区居委会在开展社区服务加强社区管理的工作中,要广泛听取居民群众的意见,发动大家动手,共同建设自己的家园。
第四,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民主管理中的作用。职工代表大会是我国广大职工在企事业单位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也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我区正处于国有企业改制的关键时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但在任何时候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都不能动摇,大力支持职代会履行职责,定期召开会议,认真审议工作报告,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积极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职工民主监督。
第五,扩大基层民主,必须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起来。要积极稳妥地开展依法治村、依法治乡、依法治企活动,使基层干部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积极参政议政,履行应尽义务,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所述,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对基层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一定要本着“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思路,继续扩大基层民主,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建设一个“和谐”发展的桥西。
人大办公室
200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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